







《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》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180219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办〔2012〕8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《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》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其他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2-01-16 |
厅直各单位:
现将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》(陕人社发〔2011〕181号)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,维护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。
二○一二年一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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